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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
中國軸承網 發布時間:2009/02/1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今日,我公司收到財政部駐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2009年2月6日發出的《財政部駐寧夏專員辦關于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退付一般增值稅的批復》(財駐寧監[2009]16號),其主要內容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三線企業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6號)文件的規定,同意向我公司退付2008年度7-12月一般增值稅4,455,978.66元。此項退付我公司將于2009年度按增加"營業外收入"做財務處理。
特此公告
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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